国家卫健委:超100项检查检验结果可在全国24省份互认
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
焦雅辉表示,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占比非常高的医疗行为。在不影响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仅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也能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一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推动检查检验的水平趋同和结果互认。目前全国已有24省份、超过100项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动态更新中。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以患者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焦雅辉介绍,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近期国家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
如何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为百姓看病就医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一是接诊医师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在看病过程中,接诊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结合本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和水平,综合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转诊。如果需要转诊,由接诊医师负责联系医疗机构负责转诊部门。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为经过医生评估后确实有转诊需要的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对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要帮助联系,而不是让患者自己联系。目前基本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帮助做好包括预约挂号、预约专科检查检验项目等预约服务。
三是双向转诊和跨区域转诊。如果需要转诊的患者对专科需求突出或对综合诊疗能力要求较高,医疗机构的转诊中心要优先选择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转诊。若超出医联体上级医院诊疗能力、专科需求,要联系相应专科医院提供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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