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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发布水上旅游管理新规:水上旅游服务项目应明码标价

栏目:热点   发布时间:2023-10-22 00:20  来源:中新网    阅读量:6387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水上旅游活动,近日,三亚公布《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三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办法》内容进行解读。《办法》明确,经营者在三亚开展水上旅游服务项目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实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三亚发布水上旅游管理新规:水上旅游服务项目应明码标价

“三亚全年适合开展各类水上旅游项目,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促进潜水、冲浪、游艇、摩托艇、帆船、游船、帆板、拖伞等水上旅游业态不断高速发展。”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谢香慧坦言,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监管和治理的制度体系不健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商家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和水上旅游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谢香慧表示,《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是国内首部以问题为导向的水上旅游地方立法,对三亚水上旅游新兴业态施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承诺准入、项目登记制;完整构建起水上旅游业“政府+村委会+行业协会”的治理体系,厘清各主管部门职责;并探索实施“信息登记+信用承诺”共建共享的部门监管与行业自律发展模式。

三亚还探索将水上旅游项目的海域使用权作为有价资产的流转机制。《办法》明确,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作价入股。谢香慧表示,这奠定了三亚水上旅游产业资产管理体系的基础。

此外,《办法》系统全面打造水上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行业风险防控治理体系,支持保险企业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经营者创新水上旅游保险模式和保险产品,健全行业发展的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扰乱市场和破坏消费环境的行为,实现让“经营者买卖安心、消费者体验舒心”。

据悉,《三亚市水上旅游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经营管理、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共三十二条,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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