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论道|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梅州样本
李宇嘉
近日,据“梅州公积金”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行为,确保资金存放安全、有效增值,广东梅州在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中首个实行定期存款等额债券质押机制。也就是,银行要参与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竞标,就须提供1:1等额合格债券作质押担保,并由财政部唯一授权的全国国债托管系统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抵押登记。
根据相关报道,出台该政策的背景是,由于梅州市住房公积金10家合作银行的性质不一、资质不一,为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需要创新存放机制。更大的背景是,通过定期资金竞争性存放、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合理设置综合贡献、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考核指标,引导和撬动受委托银行资金支持“百千万工程”和实体经济发展,切实把资源要素集中到“打粮食”项目。
住房公积金是属地性比较强的一笔大额资金,除了职工不定期的提取、贷款等支出以外,各地往往沉淀大小不一的额度,全国缴存余额近10万亿元,各城市的余额从百亿到千亿不等。为了提高增值收益,兼顾资金安全,公积金中心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当然,公积金中心也委托中标银行办理日常的归集、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
当然,基于公积金额度大、期限长、沉淀久的优势,各银行都想争取这笔存款。过去,公积金中心管理委员会往往基于是否满足归集资格而招标受托银行存放存款。大部分银行都满足归集资格,加上公平竞争的考虑,各行都能得一点。当然,也会基于谁的利息高而作为招标原则,但这方面差异比较小。另外,由于地方中小银行的贷款及投资业务基本都在本地,而且利润和税收贡献也留在本地。因此,地方政府更愿意将公积金存放在本地中小银行。
近年来,形势出现变化,首先就是房地产进入下行周期叠加经济转型阵痛,金融风险有所显现。由此,选择存放银行时,除了考虑是否满足归集资格、利率是否更高以外,还应该重新评估收益和安全的关系,更加考虑存款的安全性。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缴存职工的权益。其次,考虑到地方政府债务率问题,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加上房地产风险释放,各银行对这些城市的信贷投放减少,甚至将资金抽到到一二线城市和发达区域。
基于满足职工对存款安全的诉求,地方对金融支持本地发展的诉求,梅州市对过去的公积金定期存款招标的模式进行了创新,制定了定期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这一办法最大的创新,就是将保护缴存职工的权益放在第一位,参与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竞标,银行就须提供1:1等额合格债券作质押,这将倒逼银行规范经营,并以高流动性、价值确定性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除此之外,梅州市也不再坚持“谁给的存款利率高,就把存款给谁”或“撒胡椒面”地分配存款额度,或倾向于把存款给到本地银行等原则。而是通过包含定期资金竞争性存放、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合理设置综合贡献、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综合考核指标,综合评价银行在保障公积金存款安全、支持本地发展等,目的是激励银行愿意把金融资源投到本地。
此次梅州公积金新政特别提出,引导和撬动受委托银行资金支持“百千万工程”和实体经济发展,切实把资源要素集中到“打粮食”项目。对处在粤东西北这一相对欠发达地区的梅州来说,“百千万工程”旨在解决本地区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银行基于盈利考虑可能收缩对该地区的投入。
因此,梅州利用公积金定期存款竞争性缴存及相关指标,激励金融机构对本地补短板项目的支持,特别是一些投资项目能落地。笔者认为,梅州完善公积金存放政策,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落地性,能激励银行能把本地的资金(含公积金)留在本地、用在本地,并分享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同时,更需要思考的是,除了激励商业银行增加投资,更需要政策性金融对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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